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等、中等学校、普通中学的音乐教 师及社会各界需要的音乐工作者。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均可报名。
四、报考办法
1、按当地省招生办(考试院)和考点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见当地招办公布的报名条件)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艺术考生报名号)复印件,3张1寸彩色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所设报名点报名。
3、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要详细、准确。如姓名、性别、统一报名号、专业考号、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所报专业等均不能出现差错,若出现差错由本人负责。
4、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半小时后不准进入考场。
5、未尽事宜可当面咨询我校报名的工作人员。
6、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95元/生。
五、报考时间和地点
1、山东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4日—25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26日
报名考试地点:潍坊市招办
2、湖南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日—3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4日
报名考试地点:湖南师大音乐学院(长沙)
3、广西
报名时间:2010年2月5日—6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7日—8日
报名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桂林)
4、安徽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1日—22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23日—24日
报名考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1、专长科目——声乐、钢琴、器乐、作曲、舞蹈、表演六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2、视唱练耳(必考)
3、评分办法: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要求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时间6分钟以内。打击乐有小鼓、玛琳巴、排鼓、中国大鼓、排鼓与大鼓套打考生自选一样考试)
作曲: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舞蹈:基本功测试,技术技巧展示,即兴模仿舞蹈一段,自选舞蹈一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
表演:①演唱歌曲一段(1分钟)
②台词:朗诵(2分钟以内)
③形体:舞蹈一段(2分钟以内)
④表演:现场命题集体小品(注:如考生没有准备形体,则进行现场听音乐形体展示。考生自备考试内容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专业招生计划的120%,若投档数超过120%,我校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八、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在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一律自备。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115(音乐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
贵州师范大学
二〇一〇年一月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本站高考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