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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自主招生高校新增6所

  来自教育部的消息,2007年试点自主招生的高校将新增北京理工大学等6所,59所高校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

  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高校举行的文化测试、面试等一般要安排在寒假期间举行,以免干扰和影响中学正常教学秩序。2007年各校测试时间不能早于1月1日。

  2007年,进行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山东、广东、海南、宁夏四省区将有首届毕业生,试点高校将在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上给予适当倾斜。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中学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试点高校通过审查、面试等考核方式确定候选人,入选名单要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网站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入选考生都要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级招办将向考生填报的试点高校投档,由试点高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

  在自主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如取消自主招生资格等,对于违规考生还要将其行为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9所自主招生高校名单

  2003年,首批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22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2004年增加6所: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

  2005年增加14所: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2006年增加11所:江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07年增加6所: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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