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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7年保送生招生办法

    2007年我校继续从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凡具有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保送生条件如下:

  (一)省级优秀学生

  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竞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教育部指定的外国语学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教育部指定的16所外国语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16所外国语中学分别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外国语学校和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

  (六)获奖运动员

  1.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2. 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登陆本科招生网 zhshw.nwsuaf.edu.cn,下载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7年保送生报名表》;

  函报: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报名表或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报名表。

  2.考生将填写或打印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7年保送生报名表》和有关报名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作品、身份证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后,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1日。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三、录取

  1.初审,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2.4月10日前对符合第一、二、六条保送条件的考生进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对符合三、四、五条保送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4月15前将预录名单报教育部公示,同时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4.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本实施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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