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
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以下简称夏季高考)报名、缴费且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
未按时缴纳体育专业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体育专业资格,不能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二、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
(一)体育专业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均实行聘任制并进行考前培训。
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对确保测试工作质量至关重要,直接影响人才选拔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人员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考生和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选聘各类考试工作人员。
(1)选聘条件。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试工作;为相关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考评员须为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人员,且个人未举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班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关培训和指导工作。
(2)选聘办法。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签发聘书。聘书一旦签发,人员组成不允许变更。
纪检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其他工作人员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聘任。
(3)考前培训。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需进行考前相关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2.专业考试时间。2019年4月8日至19日。考生以市为单位分3组进行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3.考试内容。包括专项考试和基本素质考试。专项考试项目为1项:考生可在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等项目中选择;基本素质考试项目为3项: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
2020年的体育专业基本素质考试将继续从100米、800米、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等7个项目中选取3个项目进行考试。
4.计分办法。专业考试成绩由专项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考试成绩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项考试成绩满分为40分,基本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考试工作流程。
(1)考生报到。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见附件1)到山东师范大学体育馆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及《山东省2019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见附件2),经考点核对确认后领取考试号码。
(2)考前准备。考点应做好考试设备以及监控录像设备、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准备调试工作;对考试场地及相关器械进行维护;组织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试实施流程、评分标准等。
(3)考试分组。考点根据各市报名人数进行合理分组并编制秩序册;根据各项目特点抽签确定各组考评员、纪检员及计算机操作员,并于考试当日公布。
(4)考试实施。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号码入场参加专业考试。考试过程中的数据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均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录像,所有考试项目和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录像资料保留4年。
(5)成绩确认。每项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生现场按手印确认自己的成绩,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确认时向考点申请复核,过时不予受理。当日全部项目考试完成,成绩经汇总、核对无误后张贴公布,接受监督。
(6)统分。考点将经考生确认无异议的考试成绩,按照规定格式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各个项目考试成绩检查、核对后,汇总合成考生最终成绩。
(7)成绩公布。5月21日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二)文化科目考试
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我省2019年夏季高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三、分数线的划定
(一)体育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合格人数不超过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2倍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相同。5月21日前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二)文化科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本科文化科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按本科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专科(高职)文化科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夏季高考理科专科(高职)文化科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专业文化科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夏季高考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
四、志愿填报
体育专业本科和专科(高职)各设置一个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可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本科、专科(高职)志愿。
五、投档及录取
(一)投档办法。
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按照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生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在投档范围内,各招生高校依据招生章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因招生章程与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或不严格执行招生章程造成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凡是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经确定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专业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专业考点及有关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体育专业招生和考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抓好工作的各个环节,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狠抓关键环节,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二)规范专业考试实施。
1.体育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体育专业考试的重要性,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国家及我省各项政策规定,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克服经验主义,杜绝草率行事,严格遵守程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体育专业考试平稳有序。
2.考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放聘书;纪检员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聘用。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并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并建立违规考评员黑名单通报机制。
3.考点要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实施方案应包括考点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办法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实施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等。
4.要切实加强成绩信息的安全管理。考试项目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实际反映考生的考试成绩;人工计分环节要由专人负责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逐一审核,并须设置双人双岗负责所有成绩的录入及核对。
(三)强化诚信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考生的诚信教育,让诚信考试成为学生的内在动力、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从源头上杜绝和根除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并通过集中宣讲国家法律法规、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违纪舞弊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让考生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清楚地认识到考试违规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做到诚信应试,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四)严肃考风考纪。
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考试管理,采取多种监测手段严把考场入口关,一是采取多证核对、身份验证等措施严防替考,二是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坚决遏制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书面材料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涉事有关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考点明显位置设立举报箱,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