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公平、公正,我办将对各院校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及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测试合格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和复印件。

  二、上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5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普招处6楼609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三、审核程序

  省内院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由招生院校收齐考生的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办集中审核;省外院校招收的我省高水平运动员,须由考生本人将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我办审核。

  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考生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因考生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获得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如果考生不能按时提供等级证书、成绩册和秩序册原件的,且未经我办审核的,我办将不予公示及办理录取手续。

  四、联系人

  普招处:尹老师,联系电话:0451-82376027。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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