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戏剧学院表演专业内蒙古招生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

  为繁荣发展我区的文艺事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教育厅共同与上海戏剧学院协商,2008年上海戏剧学院将在我区招收本科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学生25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专业名称与招生计划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25人。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区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本人户口不在我区者。

  (三)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蒙汉兼通,两眼裸视一般不低于0.8。

  (四)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三、专业课考试科目

  所有报考上海戏剧学院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分初试、复试和三试。

  初试科目为语言和演唱;复试科目为舞蹈、表演、语言和演唱;三试科目为形体、语言、表演和综合面试。

  四、专业课考试报名办法

  (一)考生于各考点考试前三天到考点指定地点履行报名手续:

  1、填写并确认《报名登记表》(姓名、民族、所在中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要真实准确);

  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4、缴纳专业课考试费用,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

  (二)专业课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在不同考点重复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无效。

  五、专业课考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课考试全区分设五个考点:

  呼伦贝尔市考点(12月13日—16日),呼伦贝尔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艾丽,联系电话:0470—8259192,13948608758。

  通辽市考点(12月17日—19日),内蒙古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联系人:宋海涛,联系电话:0475-8316236、13947350659。

  锡林郭勒盟考点(12月20日—23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主校区逸夫楼四楼,联系人:佟和平,联系电话:13947966112。

  鄂尔多斯市考点(12月25日—28日),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艺术学校,联系人:孟克,联系电话:0477-2213886、13604773886。

  呼和浩特市考点(12月29日—2008年1月3日),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联系人:韩永明,联系电话:0471-4392552。

  六、其他

  (一)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于2007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30日按《2008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职院校对口招生考生提前报名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由上海戏剧学院发给《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三)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负责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供本人的14位考生号。

  (四)上海戏剧学院负责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通过互联网http://www.nm.zsks.cn/yxjh录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数据库中,在登录合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输入考生号,否则无法录入成绩,考生所考专业成绩不予认可。

  (五)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到本人报名的旗县(区)招生办领取《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六)专业课考试合格并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后的考生按上海戏剧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

  2008年上海戏剧学院在我区招收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报考条件中“蒙汉兼通”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加授汉语文的考生;(2)高中阶段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的考生;(3)高中阶段蒙语授课“三语”试验班的考生;(4)不懂蒙文但会说蒙语的各民族考生。

  不懂蒙语的考生不允许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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