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的有关精神,我校200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如下。
1、招生计划
我校2007年拟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40名。
2、招录条件
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舞蹈(古典、民间、芭蕾)、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器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和民族乐器)、钢琴、节目主持等方面有特长的文、理科考生。
②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可参加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北京大学艺术周或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须取得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③经我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的优惠条件是必须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普通院校重点录取分数线。获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北京大学艺术周测试和我校组织的测试获一级优等级证书,高考成绩达到普通院校重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也可录取。
3、报名考试程序
①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可参加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北京大学艺术周节,我校将派老师前往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观摩,有意向的学生可现场咨询有关事项。
②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点设在广州,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测试时间:2007年1月13-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
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 音乐厅 (广州天河五山)
联系人: 丁素玲
联系电话:020-87112733 020-87113419
测试项目:
声乐测试――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声乐作品2首。考生可自备一段表演及诗歌朗诵,可自带伴奏。
器乐测试――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2首,可自带伴奏。
舞蹈测试――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测试、即兴表演。
主持人测试――要有一定的身高(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话标准,自备一段诗歌朗诵,选题即兴表演。
③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请于测试时递交下列第a.b.c.三项资料,参加清华大学冬令营、北京大学艺术周的考生请于2007年3月5日前将如下申请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
a.《华南理工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b.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c.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d. 特长项目的光盘或录像带。
e. 清华大学冬令营、北京大学艺术周考核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专业选择:特长生按其高考总分加50分统一安排专业;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分数线的特长生,由学校安排专业。
⑤根据艺术特长生申请者的综合情况确定人选后,我校于2007年3月底前将在招生办主页上公示,并报教育部、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
4、管理办法
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在学期间如专业课、文化课成绩优秀,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在大学三年级后修读我校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课程(“3+2”模式),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申请表下载地址: 2007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网址:www.scut.edu.cn/zsb/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87111502
传 真:020-85518680
电子邮件:admit@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