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继续招收澳门保送生。
一、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澳门保送生65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见附件。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1.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
2.品学兼优;
3.获得所在学校的校方推荐。
三、考核及录取
考核方式为申请材料评价+面试考核。
申请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生源高中历届录取至武汉大学学生在校总体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评分。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前往澳门对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将申请材料评价分及面试考核分合成出考生总分,按照总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录取。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澳门保送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结果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仅学习专业(类)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类)。
五、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类)学生标准一致。
六、学习、毕业及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2.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及《武汉大学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3.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4.录取通知书将在录取名单获得审核通过后于7月下旬发放。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二层西侧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址:http://aoff.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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