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和新质战斗力生成需要,超前培育军事航空航天领域新型飞行人才,经报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确定从2015年起,在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陕西、山东、河南、江苏、湖北、湖南、四川等11个省份,依托优质高中建设16所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凡符合所在省中、高考报名条件,年龄14-16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的男性考生,均可向空军招飞机构和承办中学报名。
首批入选航空学校16所高中名单
保留的4所承担飞行人才早期培养改革试点任务的学校:吉林省实验中学、武汉市第六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四川大学附属中学;
新增的12所省级示范高中: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中学、辽宁省沈阳市第一中学、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中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南通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河南省实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湖南省长沙市周南中学、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中学、四川省绵阳中学、陕西省西安中学。
青少年航空学校报考条件:
青少年航空学校面向所在省份全省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符合所在省中、高考报名条件,年龄14-16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的男性考生,均可向空军招飞机构和承办中学报名。
空军招飞部门相关招生政策:
青少年航空学校毕业生高考志愿应当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未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志愿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