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大两天前公布将首招飞行国防生后,清华3日宣布将在飞行员培养上发力,发布“飞行员班”招生简章,宣布该班今年招生32人,学生四年毕业后,成为解放军空军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2012年计划招生32人,录取学生全部进入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专业进行培养。该班面向全国除西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的30个省份招生,招生对象为普通中学男性,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所在考区正式户籍和所在学校正式学籍,预估高考成绩达本省一本线60分以上,符合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身体、心理素质等基本条件。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由解放军空军承担。前两年为普通大学生,空军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生活补助。第三年起成为正式大学生飞行学员,正式取得军籍,享受飞行学员全部待遇,将高于前两年待遇。四年毕业后,成为解放军空军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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