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工作实行“十严禁”,招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严禁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和简化程序办理招飞工作事宜;
2.严禁自行其是、越级越权,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正常招飞工作;
3.严禁在检测选拔录取现场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互相串通为考生谋求不正当利益;
4.严禁隐瞒检测选拔中的疑点问题,为考生办理假材料、出具假结论;
5.严禁插手非本专业检测选拔结论的评定,违规为考生改动检测选拔结论;
6.严禁在考生家庭、单位以外的地点,单独(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约见考生及其家长或相关人员,并私下许愿、诱导和哄骗;
7.严禁在走访中让考生及其家长或相关人员安排食宿、购买物品、报销费用或者提供交通工具、安排游览和娱乐性活动;
8.严禁向考生及其家长或相关人员收受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9.严禁利用招飞工作之便拉关系、走后门,为本人和亲友谋取利益;
10.严禁泄露招飞工作有关军事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