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飞计划
2010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招收民航飞行学生20人。
二、组织实施
2010年民航招飞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愿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按飞行学生选拔条件对其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背景调查,合格者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民航局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提前批次本科院校的录取,学成毕业后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分配。
三、招生条件
(一)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1990年9月1日以后至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招生对象以理工科类考生为主,兼收文史类考生。
(二)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
(三)文化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化成绩(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达到民航局划定2010年招飞录取分数线。
(四)身体条件
具有强健的体魄和适应飞行的心理素质,经民航局方体检机构体检合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动员初选
进一步加大招飞宣传力度,扩大招飞影响力,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为完成招飞任务、提高招飞质量打好基础。
1、2010年民航招飞宣传工作于2009年11月开始,依托各地招生部门对学校进行宣传发动。各州(市)招办要切实做好工作部署,深入进行宣传动员,由各学校组织动员报名。
2、东航云南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将派出招飞工作组,到各州市部分一级完中(面试点)进行招飞目测初选。
3、 各中学应对照招飞条件进行审查把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认真填写《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名册一式两份,一份汇总至当地招办,一份交予东航云南分公司招飞工作组。
(二)体检
经初选合格的学生将于2010年1月在民航昆明机场进行身体初检,航空心理学测试。在高考结束后,招生录取开始前进行身体复检,体检实行单科单项淘汰制。
(三)背景调查
招飞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学生及其直系亲属展开背景调查工作。经招飞体检合格者,须认真填写《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表》和《报考民航飞行学院登记表》。
(四)录取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经招飞体检、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内填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同批志愿内不得兼报空军飞行院校飞行专业。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对达到民航局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方式择优录取。
(五)入校后身体复查
新生入校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按规定对录取学生进行身体复查,因身体原因不符合飞行学生条件者,改学地面专业,就业双向选择。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飞行学员简章》
附件2:《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