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艺考考试的通知

  甘肃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本站小编将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分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统考,其中,艺术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在高考文化课报名时要选择为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7日。


  各市(州)招生办公室须于2017年11月14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信息数据库和照片。


  (二)艺术统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8年艺术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如下:2017年11月16日8:00至11月25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2017年12月5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艺术统考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专业类别。笔试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四)缴费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标准在网上报名时向主考院校缴纳考试费。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考试分别在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文理学院进行。


  2.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下午至2018年1月1日,地点均在西北师范大学。


  3.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作曲)


  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上午,面试考试时间为1月6日下午至1月10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4.舞蹈学类统考


  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1月18日,地点在西北民族大学。


  (六)艺术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等按《关于印发<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院[2017]148号)文件执行。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规定,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二、艺术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二)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三、艺术统考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一)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以光盘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8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三)成绩管理


  省统考考点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教育考试院汇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后,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艺术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统考各项工作。各考点要成立由考点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进行。


  (二)加强网上报名指导


  2018年是我省首次实行艺术统考网上报名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报名工作的变化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确保艺术类考生全面掌握报名工作新规定、新要求。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艺术统考网上报名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加强考试管理


  各考点要加强试题安全和质量管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因测试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测试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加强考场硬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强化信息安全,加强评委 (裁判)、考务等相关组织、参与人员名单的保密;凡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


  成立由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制定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评委管理,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纪律要求


  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对考试、评卷、登分全过程监督,,。各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五)加强信息公开


  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及专业统考成绩及名次。各级招生部门要针对艺术类考试工作的特殊性,细化措施,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实施,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维护考生及家长的权益。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普通高校招生处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邮政编码:7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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