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分数线


 

美术专业名称

省份

录取最低加权分

绘画(油画)

北京

518.1

绘画(油画)

河北

517.2

绘画(油画)

河南

534.6

绘画(油画)

黑龙江

511.6

绘画(油画)

湖南

532

绘画(油画)

辽宁

528.8

绘画(油画)

内蒙古

500.9

绘画(油画)

山东

537.5

绘画(中国书画)

北京

528.1

绘画(中国书画)

河北

515.5

绘画(中国书画)

湖南

538.4

绘画(中国书画)

吉林

472.2

绘画(中国书画)

江苏

570.2

绘画(中国书画)

辽宁

546.3

绘画(中国书画)

山西

558.6

艺术设计

安徽

492.9

艺术设计

北京

489

艺术设计

广东

553.1

艺术设计

广西

520.5

艺术设计

河北

505.6

艺术设计

河南

481.9

艺术设计

黑龙江

560.1

艺术设计

湖北

511.1

艺术设计

湖南

533.4

艺术设计

吉林

481.3

艺术设计

辽宁

518.4

艺术设计

山东

491

艺术设计

上海

549

艺术设计

四川

515.4

艺术设计

新疆

511

艺术设计

浙江

516

艺术设计

重庆

565.3



注:各专业录取原则等详见招生当年度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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