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面向 30 个省(区、市)招生。学校占地 166.7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45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 10 亿元,图书馆藏书 123 万册,全日制在校生 18000 余人,教职工 1900 余人,教授、副教授 400 余人,有 18 个学院(教学部),本科招生专业 48 个,高职招生专业 16 个,硕士点 30 个、博士点 2 个。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校训为 “ 博学明德 经世致用 ” 。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1、表演(声乐)专业:招生计划:40 人 学费:10000元/人• 年
2、表演(舞蹈)专业:招生计划:30 人 学费:10000元/人• 年
3、表演(曲艺)专业:招生计划:30 人 学费:10000元/人• 年
*注: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招生省份: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安徽、甘肃、贵州,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根据专业考试情况确定,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
二、专业介绍
1、表演(声乐):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经过专家的悉心指导,学生能够学习大量的中外声乐作品,积累丰富的音乐文化知识,掌握科学的演唱技巧。毕业后具有较高的声乐演唱技能和良好音乐文化素质,能够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声乐表演及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独唱、重唱、台词、表演、和声、舞蹈、中外音乐史、声乐艺术作品赏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等。
2、表演(舞蹈):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熟练舞蹈教育、表演及编导所需要的基础专业技术技能及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学艺术知识和修养,能从事舞蹈教育、表演及艺术组织管理工作和具备一定创编能力的综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舞蹈基础训练、民间舞、古典舞身韵、剧目、舞蹈教学法、舞蹈史、艺术概论、舞蹈概论、舞蹈舞剧赏析等。
3、表演(曲艺):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经过曲艺名家四年精心的指导,学生能够较好的掌握评书、相声、小品表演的基本技能与创作方法,成为能表演、会创作、懂理论、善主持、符合时代要求、适应艺术人才市场需要的高级曲艺专业人才。毕业后可以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评书表演、相声表演、喜剧美学、曲艺概论、形体训练及音乐鉴赏、曲艺创作等。
三、加试内容
专业名称 | 初试内容(满分100分) | 复试内容(满分200分) |
表演(声乐) |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100分; | (1)、演唱不同于初试的歌曲一首 150分; (2)、笔试:视唱练耳 50分; |
表演(舞蹈) | 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 100分; | (1)、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 150分; (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自备伴奏) 50分; |
表演(曲艺) | 自备语言类节目一个(内容不限)100分; | (1)、语言类节目:区别于初试的作品 150分; (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 50分; |
四、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五官端正,男子身高1.70米以上,女子身高1.60米以上,有特殊才能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辽 宁、河南省表演(声乐)、表演(舞蹈)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2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按复试专业成绩(辽宁与河南省表演(声乐)、表演(舞蹈)专业采用统考专业成绩)×80%+高考文化课总分×20%的总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交招生考试费:初试70元,复试80元。
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0年4月1日以后在招生网上发布加试成绩。
七、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
省 份 | 报名及加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吉 林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1月9日―10日 | 1月11日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14日―15日 | 1月16日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2日 |
贵 州 | 贵州师范大学 | 1月26日―27日 | 1月27日 |
安 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5日―6日 | 2月7日 |
山 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月5日―6日 | 2月7日 |
河 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2月18日―19日 | 2月20日 |
山 东 | 淄博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2月24日―25日 | 2月26日 |
甘 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2月25日―26日 | 2月27日 |
辽宁(曲艺) | 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 3月7日―8日 | 3月9日 |
八、重要提示
1、如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我校艺术类专业学习费用较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慎重报考。
九、本简章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各项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以高考录取前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为准。
电话:(0412)5929096(校招生办)、5929479(艺术学院)
邮编:114051 网址:www.ust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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