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广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桂考院〔2015〕225号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2015年的录取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       本科  专科
  
  美术类      223  202
  
  书法类      262  236
  
  音乐类      191  166
  
  舞蹈类      189  167
  
  播音主持类    250  234
  
  广播影视编导类  215  19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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