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类录取控制及参照线

          分数类别本科一批本科二批
专业课文化课专业课文化课
使用我省专业课统考成绩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田径类文、理72270       
篮球、排球、足球类文、理73270       
体操、武术类文、理75270       
音乐声乐类文、理7827075260
器乐类文、理6224060220
理论作曲类文、理70270  
美术类文、理245270220255
舞蹈类文、理7020065200
使用校考成绩院校文化课录取参照分数线 文、理合格220合格210
200
(舞蹈)
200
(舞蹈)
说明1、使用校考成绩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要求均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即3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不低于60分[美术学(史论、博物馆学)、书法学、雕塑、摄影、服装设计与表演等本科美术特殊类专业除外]。
2、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时一次性投放“双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档案,学校应在我省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的基础上按院校招生章程制定录取原则。
3、使用校考成绩院校录取参照分数线是我省文化课成绩出档线。录取开始前已向院校提供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由招生院校按规定确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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