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考包括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和影视节目制作等专业,下同)、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表演类(服装表演)、摄影摄像类、服装类(职高)等 10 个专业类别。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全省统考。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从2020 年起,湖南省将适当提高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线。
。,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同意后,方能到指定考点面向湖南省统考合格的生源组织考试。
湖南省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的美术类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民办院校的部分专业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直接使用湖南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其他高校,可在湖南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使用湖南省统考成绩。
从 2020 年起,,在湘招生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湖南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五个批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