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广西2017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16〕46号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评卷和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2016年的录取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美术类

224

199

书法类

261

236

音乐类

195

168

舞蹈类

190

180

播音主持类

245

227

广播影视编导类

216

190

  考生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即为专业考试合格生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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