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特长生高招加分这样测试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6年报考艺术特长生加分测试办法具体规定,对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被认定为艺术特长生者,在省内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享受照顾政策。

据介绍,考生必须具备下列任一条件:a、在2003年9月1日后,参加市、州教育局组织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作品比赛获二等奖以上者;b、2003年9月以后,参加省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作品比赛三等奖以上者;c、在2003年9月以后参加四川省学生艺术素质水平测试获高等丙级以上者。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测试对象是非艺术类考生。

专家考评小组由省招委、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成,根据标准,对考生逐个进行测试、面试,评定考生专业成绩。考生现场测试评定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经推荐参加考核的考生持普通高考准考证和艺术尖子相应证书原件,音乐类于6月16日到成都报到,6月17、18日在四川音乐学院进行测试;舞蹈、美术、书法类于6月17日报到,6月18日在成都中体同方体育艺术文化学校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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