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昨天(21日)正式公布《北京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将和高考生一起参加2007年1月4日到10日进行的高考文化课报名,2007年北京市暂不组织专业统考,专业考试仍由各招生学校负责,但市教委表示提倡在京招生院校之间组织专业联考或互相承认专业考试成绩。
根据规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将控制在本校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之内,2007年4月15日前学校将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及考生成绩报北京市高招办。
2007年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中,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31所院校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北京市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有关负责人表示,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年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当年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北京地区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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