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
高校类型:
高校所在地:浙江
院士: 0人 博士点: 0个 硕士点: 0个
高校隶属于: 浙江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School rule
第四章录取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五条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3、男女比例:护理学(助产方向)限招女生,其余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4、录取具体方式:(1)调档比例:浙江省按100%-105%以内调档,省外按100%-120%以内调档,具体调档比例视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严格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相关规定。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若平行志愿未满时,再依次录取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投档的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满时,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参考志愿的考生。(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录取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若第二专业志愿仍无法录取则依次按其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投档,若以上六个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则转入专业调剂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总分和单科成绩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4)录取过程中以投档文化成绩为主要根据,结合考生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照相关科目及外语单科成绩,结合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对于有优惠加分的考生,优先予以录取,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考试院规定执行。(5)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加试要求。(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科目成绩在100分以上。其余专业录取新生时,与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如个别专业录取未满,则学校申请优先调录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7)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使用该省的联考成绩;湖南、湖北、江西艺术类招生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均按综合分(专业成绩×7.5×60%